這次的(抗爭II)有幾個新發現:
1.被肯定的時候,小旺會更認真維持自己的行為.
->為證明輔導老師不合理,會在其他科目,努力表現.
2.被處罰後,會在其他方面努力求表現.
->被記警告or沒遵守和旺媽約定,會特別強調做好的地方.
3.容易逹到的目標會更賣力.
->化學老師的目標範圍容易到逹,努力意願高.
4.小旺認同的理,那麼會遵守到底.
->在升七年級暑假,所教的小旺確實在遵守.
5.對老師的接納程度進步了.
->因為班導師接納同理態度,小旺漸能表達意思.
6.能說出自己的情緒和表逹出局部的想法.
->生氣不滿回家己能用適當言詞表逹,在校也能點頭搖頭表示.
7.能說出接下來計畫理由,也能接受(合理)的建議.
->想要做的事,能有計畫和系統的說明和提出.

這些的進步很棒,那如果......
能利用這些發現和特質是不是能做些什麼呢?
嗯嗯...是得來好好的來想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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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urora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